Wednesday, August 26, 2009

10年前的我们-大山脚死党

这班死党,是从form4开始混在一起的。4CB & 5CB,有着我们美好的回忆。基本上,我们的班只有3个英雄,可是,我们从不把他们当成男生看,简直就是当他们透明的。所以,他们3个永远都是坐在角落旁,看着我们这班疯婆做戏 ,默默的支持着我们。

前大姑-肥肥矮矮,用这4个字来形容她是最切当不过了,外号叫“嘟嘟仔”,我是怀疑她的父母亲给错名了,Hooi Fooh=会肥,还好,值得庆幸的是,Hooi Fooh=也可以叫“会富”。。不过呢,经过她多年的努力,她已经变成“苗条姑娘”了。她是百分百的好女孩,孝顺,洁身自爱,为她的家庭付出了一切,可是,为什么这么好的人,却还找不到好的归宿?曾经何时,她希望我嫁给她老哥,可是,我却不想成为她的大嫂,因为我知道我的人太好太随便了,她这个狡猾大姑一定会欺负我的,所以,她就叫我“前大嫂”咯

安琪儿-拥有魔鬼般的身材,白白的肌肤,很有“富太太”的样子,和我一样有同样的梦想-做空姐,还记得form5那年,我们逃课,跑到槟城的学院去问空姐课程,现在回想起来,真觉得当时我们两个简直是疯狂到底。如今,我们已经超龄了。还有,我们两个都是很爱“钱”和“嫁个有钱的老公”。我已经没希望了,安琪儿还有一线线的希望啦。我还是把我的空姐梦和嫁有钱老公的梦想委托给我的恩恩了,只要她成为空姐,钓金龟就可算是sap sap soi了,但可别做AA的空姐,因为那些乘客多是平民路线的,那些大老板那会出现在AA的飞机上??

碍事的(Esther)-拥有一双顺风耳,我们时常开玩笑的说,她的耳朵可以盛雨水的。很有男人缘,我们这几个没人追的,简直是羡慕死了。她不称得上漂亮,可是却这么多人追,我们颇有几分姿色的,别说是蜜蜂,竟然连只苍蝇也没有,气死我们了。。。form 5毕业后,我和她一起申请新加坡学院,她是为了要和某某人一起去的,谁知道,我成功了,她却进不了,所以,剩我一个女生,跟着几个嘛拉佬跑去了。

春玲-美人一个,也是很多追求者。她也是我们的“性爱顾问”,她懂得很多的,正值青春期的我们问题多多,她都很乐意帮我们解答的,她的知识真的很广博,只差没去拍黄片而已。

美真-高人一等,是我在篮球队里认识的,家境不错,名牌的代言人。那时,她在暗恋一个男生,有一次学校举办了点唱节目,她被朋友整蛊了,爆出了她暗恋的对象,就这样,暗恋变明恋。

美玲-身材比普通人大了点,我们都在她背后说她是king kong. 她是我们4CB & 5CB的掌门人,我们蛮讨厌她的,因为考试我们最喜欢作弊,可是她却假正经的,不喜欢我们作弊。时隔多年,她成功转型了,成为一位“前卫”和“魔鬼身材”的老师,她的男朋友全都是import的,不像我们那么的支持国货。

除了以上这几位,还有美嫦,燕娜,彩玲,德婷,秀丽,诗微,等等。。她们是属于文静派的,但是,我们是不是也会混在一起疯的。

还记得我们的国文老师,羊清洁(yeoh cheng keat),时常都被我们气到暴血管。每当上课的时候,他在前面讲他的课,我们在后面将我们的故事,他都会很气地说:cio,wu hami ho cio, 我们又继续又讲又笑,他又说:gok cio, kam cui, beh sai cio(谢谢安琪儿的提醒,我才记得的).虽然,他时常骂我们,可是我相信他是喜欢我们的,因为我看到他骂我们时,他有在暗笑。。

还有,最后2年,很多人都搬去学校附近住了,kaki就多了,节目也跟着来了,放了课,去esther家看戏,去billion走走,去fooh的家bbq,她还告诉我们,他的爸爸叫“刘德华”,笑死人。。。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了

很可惜,form5过后,我到了新加坡升学,没办法再和这班疯人一起癫。一年过一年,毕业的毕业,工作的工作,结婚的结婚,生孩子的生孩子,虽然我们都很怀念10年前的我们,哎,人总得面对现实,时间过了就没得回头,还是向前/钱看吧!!!

Monday, August 24, 2009

10年前的我们-高渊死党

2009年,差不多过了三分之二,在过多三分之一,我们就踏入3字头了。。

那天和fooh聊起10年前的我们,我们都笑到翻,因为10年前的我们,有的是青春的本钱,有数不清的历史,全都是值得我们去回忆,所以,我们两个决定把这美好的回忆,统统翻出来。。10年后的我们,剩下的只是眼角的鱼尾纹,岁月的痕迹罢了。

1992年尾,我们一班乡下的小孩,凭着优异的UPSR成绩,成功挤进了槟州数一数二的华校, “日新”。那是多么令人骄傲的一件事,毕竟,那是一间不是你要进就能进的学校哦。可是,把骄傲先放在一旁,因为离开我们的kampong蛮远的,所以,我们这班小孩就不得不每天7早8早就起身,不是78点哦,而是5点多,试想想,你的家人正在发美梦,我们就要爬起来了,那种滋味并不好受。还有,每个月的巴士费就要几十零吉了,我的家境并不是很好,可是,父母亲为了成全我的“骄傲”,不得不咬紧牙根。非常庆幸的是,他们没有放弃我,我才有今天的成就(哈哈,也没什么成就啦,只是比起大部分的朋友,我早结婚,虽然老公的样貌抱歉了点(fooh说的),以我的条件,应该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哈哈哈,不过却生了个可爱的女儿;事业方面,麻麻地,饿不死就好了,可是,如果有得选,我想做少奶奶,很可惜,我还没有这个命)

说真的,从remong(remove)到form 3, 好像没有特别的事情发生。可能,我的班上没有“好料”的人吧。就这样,平平淡淡的度过了我那宝贵的4年。唯一值得留恋的是,在form3 那年,我和kampong的一班死党,认识了一群槟岛(巴黎葡罗)的男生,一群男生,一群女生,还会发生什么呢?当然是发生关系咯,是男女之前纯纯的爱情关系啦,虽然我们疯疯癫癫,憧憬爱情,可是我们自爱得很,最多只是给人牵牵手而已。大家一起出门,还记得时常去玩ice skating,去komtar拍拖,等等的,不过,没多久,我这段狗狗恋爱(puppy love)就结束了。时隔多年,那个男生去了新加坡工作,我也在那儿读书,不知何故,我们联络上了,虽然在电话里,我们聊了很多很多,可是,到最后,我们都没有勇气出来见面,过后,我选择了回马,我也没通知他,就这样,又失去了联络。

好啦,来讲讲我kampong的死党。。

寿司,阿虾是我认识最久的,手指脚趾加起来,也不够算,一共是23年了,天啊,我们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认识,竟然已经是23年了。寿司,她那卷卷的头发,是她的招牌,非常的pong,就好像那种“蓬毛狗”,她很快就要荣升做妈妈了,先祝她顺产哦。。。。阿虾呢,小小的个子,小时候长得很像童话故事里的七个小矮人,头大大,矮矮的。她的反应是慢人一拍的,有很多时候,人家生气她,她竟然感应不到,我们常说,她的enternal不够长,可是,结婚生子却比人快,现在已是2个孩子的妈了,很佩服她,她找到的老公,很像她的初恋情人哦

肥盈(其实她一点也不肥,我们这样叫她是希望她长胖一点,这样才显得我们比较瘦一点),4年级开始同班,也有20年了。斯斯文文的,我真地想不通,为什么她那么斯文,会和我们这几个“笑查母”参在一起。可能她也是有疯底,只是还没被activate而已。

伊弗玲,我从未和她同班过,她是方霉霉小学的同班同学,因为缘分,我们走在一起。这么多的死党里,她是唯一有“少女“称号,还没嫁人,不过,她已经找到她的Mr Right 了,只要她一结婚,我们就可以大大声地说:“高渊队赢了,大山脚队输光光”。。

方霉霉,她和寿司有着同样的招牌头发,也就是另一只“蓬毛狗”。。心地善良,没有心机,从不要求多多,traditional的乡下小姑娘。Form 4&5同班,还坐埋一起。总有说不完话题,好像前辈子是哑巴,这一辈子才会有这么多话说。还记得,她读完form6去新加坡找工,结果,去不到几天,就哭着要回家了,剩下安琪儿一个人孤零零的度过几个月。现在,这个爱哭的人,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了。

霉蕉,半途的转校生,应该是在小学4-5年级才转来我们的小学。她以为她是转校生,又自以为很漂亮,所以,我们都“睬她都傻”。直到form 4,读通一班,结果,加上大山脚下的几个臭味相同的女生,一拍即合。Form5还和她一起同居呢。这条发霉的香蕉,下个月就要做人家的老婆了,虽然发了霉,还好还有人要,在此,我衷心的祝福她,要幸福哦。。。。

讲完高渊的死党,接下来就会轮到大山脚的狗友了,to be continued…..


Note: 我可能用词比较夸张,希望大家不要介意,这样才会制造好笑的效果嘛

墨水很多

不知为什么,
最近的我,
墨水特别的多,
总有写不完的东西,
这是不是意味着,
我也有写作的细胞呢??

哈哈,
我猜可能我的记忆开始衰退了,
我要把我的回忆统统记录下来,
所以,我要尽量记载些快乐的事情,
特别是恩恩的成长史,
毕竟小孩子大得快,
他们的成长过程一旦过了,
永远都找不回的。

至于那些不快乐的事情,
我会尽量不写,
免得勾起我的伤痛,
可是,人是很溅很矛盾的,
明明说不要回忆伤痛,
但是,最后也可能也把它记载下来了。

时不时来看看之前所发生的事情,
说不定也是一种情趣。

20个月的恩恩

今天,24/8/2009,恩恩已经是20个月了。回想起来,时间还过得真快,我仿佛还记得刚生下她的情景,想到都可怕。

20个月,一路走来,是不容易的,因为她就是和普通的小孩不一样。她比较爱哭,爱笑,很会做戏,很会讲话,很会吃。。她有她可爱的一面,也有她恐怖的一面,可是,我还是这么的爱她。

做了母亲,我才了解到什么叫“母爱”,她永远都是排在我的第一位。我从没期望她会是个厉害读书的小孩,我只希望她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长大,我会永远守护在她的身边。

Friday, August 21, 2009

一粒cempedak的故事

这是发生在上个星期的事,本来不打算写的,可是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把它记录写来,把这次教训牢记在心里。

是这样的,前个星期日,家婆去了一整天的佛堂,家里只剩下我,恩恩和家公。晚上,我们去了老公的祖母家,也就是家公的妈妈。要去之前,我看到家里有一粒cempedak,已经放在家里几天了,我就问家公,要不要拿去给祖母吃。他听了就把它拿上车,带去祖母家。

隔天,星期一我放学回来,就发现家婆不在家,那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我就觉得奇怪,问家公,他说不知道。我就察觉到他们两个一定是吵架了。那时,我还以为是他们的事,不管我的事。所以,我也没多问了。原来,两公婆早就为了一粒小cempedak而吵架了。

谁知道,隔天星期二,我放工回到家,家婆就问我,那粒cempedak去了那里。我就告诉她,拿给祖母吃了。她竟然又问我,是谁的主意?我就照实告诉她,是我问家公的,家公拿的。那时,我就察觉不对劲了。她说,这粒cempedak是她拿回来的,为什么我没问过她,就拿去给别人吃。那时,我的眼泪就快飚下来了,可是,我忍,我绝对不想在她的面前掉泪。我说,前几天家公也有拿一粒回来,而且还吃不完,我看到她的那粒要坏了,所以才问家公的。她又说,我的家公是男人,不会这些的,还有,她的那粒是她的老板娘特地去果园里买的,很好料的,我这样大主大意拿去送人,她没吃到,如果老板娘问起,她不会回答。她妈的(我是真得很生气,伤心,委屈),区区一粒小小的cempedak,她竟然这样说我。那一时刻,我无言了,也从那一时刻开始,我不会再尊敬这个人。

她说了一大堆伤我的话,还告诉我,她不是在责怪我,她觉得这是礼貌上的问题。对,我承认我没问过她,礼貌上是我的错,可是人情上,我有错吗???那个吃的人是她的家婆,不是别人。我知道,我是错在,送错人了,我的家婆不喜欢她的婆家的人,所以她发我的脾气。相反的,如果我把这粒cempedak送给她的好朋友,我想,她是会称赞我厉害吧?

我要强调的是,她所说的一切,她的语气的确不是在骂我,可是,我的心已经破了一个大洞。

哎,我终于明白,做人媳妇不简单,要和家公家婆一起住,更是非常非常的不简单

bbq

今天的我,特别开心,因为今晚我会举办bbq,回想起来,我好像有很多很多年没有bbq了,还记得中学时期,我们举办过无数的bbq,中秋节啦,新年啦,一年臭臭也有两三次。。

这一次,我没有邀请朋友,只是和家人和一些姨妈姑姐,我纯粹是无聊过度才搞的。刚好大妹和小妹也一起回妈妈家,人多就热闹咯。其实,我是个爱热闹的人,只是没机会发挥罢了。

还好,这几天妈妈心情好,愿意帮我们搞,她要煮laksa, curry chicken, 炒米粉。。 而我呢,我要做satay(请不要怀疑我,我是真的会做的,而且味道不错的),agar-agar (我有很多模型,bear, mickey mouse, Winnie the pooh, ABC,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希望大人小孩会喜欢。。待会儿放工回家,我就要准备了。

好期待哦,这也是恩恩的第一个bbq,可惜老公不在,要不然,这就是我们一家人的第一次。。

怎样写blog

刚才和layy聊了蛮久的,她激起了我的欲望(写blog),我问她,为什么她总有写不完的东西?而我呢,心里一直说要写,可是,就是怎样挤,也很难挤有东西出来的,还是我的墨水不够?。。

她说,她也是一样的,有等到有那种感觉的时候,才能写出来的。开心的时候,只能写出真正的开心;伤心的时候,才能写出真正的伤心,完全不用多想,就能pi li pei ler的写出来。哦,原来如此,我懂了,不要为了写而写 (就像之前我和她所讲的,“不要为了拍拖而拍拖”,意思是一样的),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就对了

Wednesday, August 19, 2009

3分钟热度的人

哈哈哈,我好像忘了我有个blog,
本来是要拿来记载恩恩的成长过程,
结果呢?
差不多一年了,
只有两个post,
还不是懒惰虫害的。。。

说真的,我的确是个3分钟热度的人,
做什么事情都是heng heng一下而已,
难怪,每次老公都喜欢泼我冷水,
譬如,前阵子买了一本做面包的书,
日夜都在研究,结果。。。
做了两次,就丢在一旁了,
还有,之前住在KL时,
看到人家养乌龟,
我也学人养,
就冒冒然的买了4只小乌龟来养,
结果,买回来不到3天,
竟然死了3只,
阿米驼佛,
要不是我,他们就不会归天,
每当回想起来,
我就很有罪恶感。
不止这些,还有很多3分钟热度的故事。。
总之,认识我的人,
都知道我的热度只有那么一点点的3分,
不多也不少

好吧,我下定决心,
一定要努力的写,
好的写,不好的也写,
希望懒惰虫不要再找上我。。